施工升降機安裝,調試完成后,安裝單位應組織自檢,進行靜負荷、動負荷和超負荷運行試驗,并出具安裝竣工檢驗報告。在驗收時,必須做以下幾試驗:
1、空載試驗
在無載荷情況下,運行兩個吊籠走完全程,全行程不少于三個工作循環的空載試驗,每一工作循環的升、降過程中應進行不少于兩次的制動,其中在半行程以上應至少進行一次吊籠上升的制動試驗,觀察有無制動瞬時滑移現象。
2、額定載荷試驗
吊籠內裝上額定載荷,載荷重心位置按吊籠寬度方向均向遠離導軌架方向偏六分之一寬度,長度方向均向附墻架方向偏六分之一長度的內偏(以下簡稱內偏)以及反向偏移六分之一長度的外偏(以下簡稱外偏),按規定的接電持續率,內偏和外偏各做全行程連續運行30min的試驗,每一工作循環的升、降過程應進行不少于一次制動。要求每次運行平穩,制動靈敏有效。
升降機額定載荷試驗后,應測量減速器和液壓系統油的溫升。雙籠升降機應按左、右吊籠分別進行額定載荷試驗。
3、超載試驗
升降機的超載試驗取125%額定的載荷。載荷在吊籠內均勻布置,工作行程為全行程,工作循環不得少于三個,每一工作循環的升、降過程中應進行不少于一次制動。
4、墜落試驗
(1)試驗方法
1)升降機載額定重量2t;
2)將司機室內操作手柄置于“0”位置;
3)切斷底籠電源箱中的總電源開關;
4)按鈕盒安裝在專門的墜落試驗按鈕盒,裝入電控箱內接線端子上,并將按鈕盒引到吊籠外,并有足夠的長度;
5)撤離吊籠內所有人員,關關上所有籠門;
6)合上電源開關,按按鈕上的起升按鈕,使吊籠上升約5m;
7)按“墜落”按鈕不要放開,吊籠自由下落直至限速器動作,正常下,吊籠制動距離為0.5~1.2m;
注意:如果吊籠離地面2m左右,限速器仍未動作,應立即松開按鈕,使吊籠緩緩落于地面。
(2)墜落器復原
墜落器動作后,必須對其進行調整,使其復原。
1)取下后蓋及罩殼;
2)拆下后蓋的螺母;
3)取下導板;
4)用木錘或其它不損壞元件的東西敲擊制動輪端桿至適當的位置;(具體位置參照說明書)
5)安裝導板,上緊螺母,使導板標線處(出廠時已標記),否則重新調整螺母;
6)安裝限位開頭,使其頂緊導板。